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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海古城被毁非情非理非法

专家呼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
2000-07-19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曲冠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18日电(记者曲冠杰)“建筑考究,古朴别致”的定海古城在有关部门提出警告、当地居民诉诸法律和媒体强烈关注下仍然未能逃脱被毁命运,消息传来,舆论哗然。不仅文物考古界深感气愤,法学界人士也有话要说。今天,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及有关文物考古和法律专家开会,一致认为:定海古城被毁是违法事件,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郑孝燮激动地说:定海古城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到强制拆毁,是近年来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登峰造极的严重事件,于情不通,于理不顺,于法不容。定海是鸦片战争中两次血战抗敌的英雄城市,是中国近代史开篇的历史见证,是不可多得的爱国主义教育的大课堂。定海又是宁波商帮的发祥地之一。如今定海被毁了,被破坏的不仅是定海的旅游资源,砸了自己的金饭碗;而且我们将何以上对浴血奋战、壮烈殉国的先烈,下何以向后世交待!

法学博士蔡定剑认为:破坏历史文化名城是对人民的犯罪,甚至是比盗墓更大的犯罪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比保护环境更显重要,因为环境被破坏,还有恢复的可能,而文物被破坏则不可再生。当地政府在拆迁中违反了《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城市规划法》和浙江省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。特别是在浙江省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于去年7月30日公布施行后仍然置之不理,我行我素,是明显的违法行为。

中国法学会的郭道晖说:定海地方领导是以形式合法的手段干实质违法的行为;用貌似“合法”的程序,强行枉法审判,并强制执行。实际上与“保护人类共同文化遗产”和“可持续发展”这两个现代化的观念与准则背道而驰。他们抹杀城市建筑文化的多元化、多样化格局,毁弃城市建筑文化的本土资源与特色。追求所谓的现代化,实际是假洋化,制造千篇一律的单调城市景观,把一个有历史和文物建筑特色的古代名城毁于其文化上无知与专横、蛮干之下。这一决策的确定和执行过程,不排除有权钱交易的因素在起作用,事实上已有人涉嫌经济犯罪,而决策者也可能成为文化上的历史罪人。对以权抗法者、枉法断案者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
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说:当地领导公然违反有关法律程序与实体要求,利用现存法律的不足,打向法律的软肋,是对法律极大的摧残和打击。

著名考古学家徐苹芳认为:当前历史文化名城被破坏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,最大原因是法律不健全,无法可依,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条例已是燃眉之急,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应尽早出台。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,做到心中有数,关键是要搞好城市规划,应提倡“保护旧城,另建新城”,不要再提“旧城改造”。

全国历史文物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朱自煊说:此事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,辨明是非曲直,严惩违法当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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